黑市政办发〔2017〕98号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五大连池管委会,中、省、市直有关单位:
现将《黑河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。
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7年9月26日
黑河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
为推进行政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公开(以下统称“五公开”),深化基层政务公开,提高行政效能,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,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7〕42号)和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黑政办发〔2017〕50号)要求,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目标
2018年10月末前,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。试点单位围绕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〈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黑政办发〔2017〕50号)中确定的试点任务开展“五公开”试点工作,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,形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,打通政府联系群众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、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积累经验、提供基础数据,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。
二、试点范围
按照省试点工作安排,确定逊克县为省级试点单位。围绕城乡规划、税收管理、征地补偿、拆迁安置、环境保护、公共文化服务、扶贫救灾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。未纳入试点的其他县(市、区)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试点工作。
三、具体任务
(一)梳理公开事项目录。试点单位要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,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,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,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,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、名称规范、指向明确。
(二)编制公开事项标准。试点单位要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,逐项确定试点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,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、依据、内容要求、主体、时限、方式等要素,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“五公开”全流程和发布、解读、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,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,在实施中还要不断细化、完善标准,建立动态调整机制。
(三)规范公开工作流程。试点单位要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,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,健全工作机制,推动发布、解读、回应有序衔接,实现决策、执行、管理、服务、结果全过程公开。
(四)完善公开方式。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政府网站发展指引>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7〕47号)有关要求,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,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,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。同时,根据基层实际情况,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、广播电视、报纸、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、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,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。
四、工作进度
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细化任务措施,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,联系人:卢显山,电话:13945718901。试点单位要于2018年9月25日前完成试点各项工作任务,并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,包括主要做法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、建议等。市政府办公室将于2018年9月30日前对试点单位进行验收,省政府办公厅将于2018年10月31日前对试点单位进行验收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,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、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,精心组织实施,强化机构、经费和人员保障,确保有专人负责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。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,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,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、取得实效。
(二)做好分类指导。中、省、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、省主管部门编制的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,结合实际,加强对试点单位相关编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。
(三)鼓励探索创新。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试点,积极探索,开阔思路,创新举措,使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形式更灵活、方式更多样,深入推进“五公开”和政策解读、回应关切、公众参与的标准化规范化。要丰富形式、完善载体,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,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,持续改进工作,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。
(四)加强工作交流。市政府办公室及试点单位要在本级政府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,集中展示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情况,加强示范引导,监督试点工作进展,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省内其他试点单位交流,促进相互学习借鉴。
(五)做好考核评估。试点单位要建立激励机制,加强督促检查,把试点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