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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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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役士兵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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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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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河市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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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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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江路2号民政局607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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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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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56-82231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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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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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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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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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或士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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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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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、户口本、退出现役证、入伍通知书、退役士兵档案等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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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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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役士兵在退役后的一个月内,携带退出现役证、行政介绍信等材料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,经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理档案,与其签订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》,公证处公证后,回至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,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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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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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个到2个工作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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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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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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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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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兵役法》、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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